疫情快递 当前位置: 首页 >> 疫情快递 >> 正文 关于调整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级别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2-27 点击: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文件规定和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形势,经陕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28日0时起,将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陕西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7日 (文章来源:省卫生健康委) 上一篇:汉中首例新冠肺炎患者昨治愈出院 下一篇:[新华网] 中央指导组为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送行:保证援鄂医疗队“有序、安全、顺利”撤回